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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费用交了 一混凝土企业却5年办不了土地使用权证

发布时间: 2020-10-23 15:48:50   工作方式: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与镇政府合同签了,买地钱、办证费也交了,却5年拿不到土地使用权证。”9月2日,阳新县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鑫”)总经理王军向第四督查组反映,去年,公司将黄颡口镇政府告上法庭,县法院判令镇政府履约,要求于当年12月30日前协助公司办好土地使用权证,但该公司未拿到该证。


分管副县长签批立项


镇政府违规收取土地费用


“联鑫”是阳新县韦源口镇东湖村一家从事混凝土生产的企业,2015年初拟在邻近的黄颡口镇泵站村建厂扩产,得到时任分管副县长魏强的签批,要求相关部门、镇场,为其扩产项目申请规划立项。


同年4月28日,黄颡口镇政府招商引资,与“联鑫”签订项目协议书。


协议规定,镇政府一次性出让土地20亩给“联鑫”使用,协助“联鑫”办理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费按每亩9万元(包括土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办证费等)收取。“联鑫”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立方米的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签约后3个月内开建,一年内建成投产,逾期缴纳违约金。


对此,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黄颡口镇政府耕地保护意识不强,与“联鑫”签订的出让土地20亩协议存在违规行为,镇政府无权收取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更无权批准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证未办好


“联鑫”铤而走险未批先建


在向镇政府缴纳180万元土地出让费后,“联鑫”深信有魏强的签批,镇政府能履约如期协办好土地使用权证,便不等拿到该证,依约于当年8月实施“三通一平”,两个月后举行项目开工仪式。接着,赶在春节前完成九成项目施工。


一开年,县国土部门接到村民举报,查处未批先建的“联鑫”。执法人员实地测量发现,“联鑫”泵站村项目实际占地25.6亩,搅拌站几乎“生米做成了熟饭”。


“黄颡口镇政府未能很好服务‘联鑫’,致‘联鑫’违法未批先建,我负有一定的领导之责。”县委办副主任黄勇时任该镇书记,他回忆说,镇政府当年既然与“联鑫”签约,并收取对方相关费用,就应履约兑现承诺,积极协助“联鑫”在2015年8月前办好用地手续。


由于魏强在此期间被纪委立案审查,协助办证的最佳3个月时机被贻误了。而“联鑫”之后铤而走险“三通一平”,未批先建多占5.6亩用地,镇政府发现却没及时制止,直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令协助办证工作变得复杂起来。


“从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基础看,‘联鑫’自身责任也许更大。”黄勇说,“联鑫”不听劝未批先建,甚至多占5.6亩地,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犯罪是其拿不到土地使用权证的主要原因。


新官要理旧账


多部门合力破解“老大难”


2019年10月,阳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项目协议书属合法有效合同判定被告阳新县黄颡口镇人民政府在2019年12月30日前,协助原告阳新县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办理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王军说:“我们虽然官司胜诉,但至今未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当下中小企业生存不易,希望县领导督促镇政府和多部门抓紧协调,确保‘联鑫’快补证,快建设,快达产。”


阳新县县长明进华表示:“新官要理旧账,‘联鑫’这个‘老大难’必须尽快破解。”


现任黄颡口镇镇长江书强称,马上与县检察院、法院、国土主管部门三方沟通,特事特办。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据此完成结案手续,一旦处理“联鑫”违法用地(尤其是多占部分)到位后,将组织专班配合黄颡口镇政府,组卷报批,尽快补办“联鑫”相关用地手续和权证,使其早日合法生产经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