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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杨顺昌涉黑案:垄断混凝土行业获利数亿 “保护伞”多年包庇

发布时间: 2020-11-26 16:43:50   工作方式: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19年12月31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九州体育馆搭建的大型临时法庭上,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顺昌等3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一审法院认为,杨顺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李孝勇、岳永洪等37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38名被告人在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另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对杨顺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孝勇、岳永洪、吴志、宋朝钢、牛小明、蓝勇等积极参加者分别判处十九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余被告人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杨顺昌等人上诉。2020年8月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判决生效。2020年9月23日,该案移送执行。


公安机关抓捕杨顺昌(戴头套者)现场。绵阳市公安局供图


2019年12月31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九州体育馆搭建的大型临时法庭上,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顺昌等3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绵阳杨顺昌案部分涉案黑财。绵阳市公安局供图


该案的庭审,创造了绵阳政法领域的多项历史:法庭容纳500余人旁听,判决书长达数十万字,案宗近800册。而随着该案的宣判,杨顺昌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情也随之披露。


“这是绵阳市多年来十分罕见的大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社会关注大、危害影响大、查处难度大的特点。”近日,绵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王忠雪告诉记者,正因如此,绵阳市公安局成立了“3·26”专案组,对前期掌握的杨顺昌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线索展开秘密侦查。该案很快被绵阳市扫黑办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也迅速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挂牌督办案件。


杨顺昌案庭审现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多年垄断、控制绵阳商品混凝土行业 非法攫取数亿元


杨顺昌,在绵阳人称“杨三哥”,自上世纪90年代起,便与李孝勇等人在绵阳城区以赌博、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2000年以来,两人招揽社会无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了以杨顺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过后,绵阳市进入灾后重建阶段,有大量工程项目,他们瞅准了这个时机。”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喻焰斌说,当时该涉黑组织利用其在社会上的非法影响力,裹挟绵阳其他商品混凝土(商混)企业宣布成立绵阳市商混协会,由杨顺昌出任会长。


同时,该涉黑组织通过该协会对绵阳商混市场进行“划分蛋糕”,将利润大的留给自己,利润薄的扔给别人,直接垄断和控制了绵阳商混行业的销售和定价权。对于不服从其所谓“管理”的竞争对手,直接以打开路,依靠暴力违法手段排除对手,树立权威。


喻焰斌介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有成员38名,其中杨顺昌为组织、领导者,李孝勇、岳永洪等6人为骨干成员,杨洪、姜连桂等5人为积极参加者,另有蓝剑、陈超生等26名一般参加者。除上述人员外,杨顺昌还多次通过发放“出场费”的方式组织、召集多达数百名社会闲散人员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制造了“西园村工地聚众斗殴案”和“神州南都工地聚众斗殴案”等恶性案件。


经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自形成以来,在杨顺昌的指挥策划下,多次在绵阳城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妨害作证、包庇、窝藏等19类犯罪行为,疯狂作案40余起,受侵害群众多达上百人,非法攫取的经济利益达数亿元之巨。


案件突破口:“海洋之心寻衅滋事案”


“杨顺昌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我市多年,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喻焰斌介绍,该案的侦查工作从一开始就面临着许多困难——虽然前期掌握的线索均能反映出杨顺昌是一个涉黑性质组织的领导者,但对这个涉黑组织其他成员的资料掌握不多,同时各类线索能直接成案的较少,绝大部分只能提供一个模糊指向。


喻焰斌说,调查时,有许多受害人、证人均不愿作证,甚至不愿透露案情,面对侦查人员的询问基本三缄其口、语焉不详,顾左右而言他。“而且许多积年旧案因案发时间久远,证据难以收集或已经灭失,加上受害人当年又不敢报案,相关证人、知情人现如今难以查找,导致专案组前期的调查工作开展得十分艰难。”


2018年3月,绵阳市扫黑办收到的一条匿名举报线索,成为侦查杨顺昌案件的突破口,这便是“海洋之心寻衅滋事案”。


2015年,建筑商钱某在绵阳一工程中未使用杨顺昌指定的商混产品,并拒绝其强卖商混的要求。随后,杨顺昌喝令钱某立即赶到绵州酒店,后指使10余人在绵州酒店对受胁迫而来的钱某及其驾驶员赖某某进行殴打,导致钱某脑震荡受伤住院,赖某某被人用刀捅成重伤后失血过多而昏迷。


“现场多人目击杨顺昌在场指挥殴打并叫嚣‘死了有人顶’,赖某某昏迷后被满身是血扔在茶楼大厅,现场目击群众噤若寒蝉。”喻焰斌介绍,案发后,该案却在辖区派出所立案侦查后久侦不破,后来被杨顺昌“小弟”顶包。


公安机关开始以该案作为突破口。而当时,受害人赖某某已经收到杨顺昌的封口费,对案情不愿多谈。关键时刻,专案组成员锲而不舍,从案发现场一段模糊不清且仅有10余秒的视频片段里,发现了不符合常理的关键细节——顶包“小弟”是赖某某重伤后才开车赶到,并未参与前期施暴。


“我们据此顺藤摸瓜,找到了当年案发后受杨顺昌指使,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系假冒顶包的关键证据,从而打开了突破口,并最终以摧枯拉朽之势攻破此案。”喻焰斌说,随后,专案组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杨顺昌指使该涉黑组织成员李孝勇、岳永洪、蓝勇、毛金全等20余人,在绵州酒店茶楼内对受害人殴打并捅成重伤的犯罪事实,并一连破获杨顺昌等人为掩饰隐瞒案情,妄图逃避打击而随后实施的妨害作证、包庇、窝藏等一系列衍生案件。


深挖杨顺昌背后“保护伞” 彻查背后“关系网”


杨顺昌及其黑社会组织成员在绵阳市横行多年,牵扯多起刑事案件,与其背后的“保护伞”密不可分。


据专案组介绍,尤其是发生在2011年的“西园村工地聚众斗殴案”中,杨顺昌组织30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手持木棒强行进场施工,殴打当地村民。在辖区公安机关接警赶到后,多名民警竟被犯罪嫌疑人暴力殴打,数名民警被殴打至昏迷送医院急救。该案在案发后,有未成年人受指使主动投案顶包,不仅殴打村民的凶手没有找到,甚至殴打民警的犯罪嫌疑人一个都没有受到法律追究。


“专案组在不放过蛛丝马迹,不断深挖积案的同时,同样高度重视收集‘打伞破网’方面的线索和证据。”喻焰斌介绍,专案组按照程序将侦查工作中发现的数十条相关线索及时移交有关单位,最终挖出了多年来隐藏在幕后的涉黑组织“保护伞”。


对此,绵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徐克坚介绍,专案组为防止外部干扰,推动案件顺利办理,两次变更羁押场所,经过长达八个月的绵阳、北川、眉山三地辗转作战,顺利获取了大量关键、实质、有效的证据材料。


最终查明,杨顺昌涉黑集团为掩盖“西园村工地聚众斗殴案”及“海洋之心寻衅滋事案”等案件中的犯罪行为,行贿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岳兵等人操纵案件的同时,又通过涪城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邓承双的介绍认识拉拢腐蚀一大批涪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顺利逃脱法律制裁。


此外,令专案组没想到的是,杨顺昌案还涉及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王万涛。经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王万涛主动向杨顺昌透露案件侦查情况,并为其出谋划策应对公安机关侦查。


徐克坚介绍,调查王万涛的过程中,专案组将王万涛留置于资阳市,将王万涛妻子付小玲留置于绵阳市,第一时间斩断了王万涛夫妇与“遂宁帮”的信息渠道。这一策略极大出乎王万涛意料,成功攻破了他的对抗心理,留置第一天便交代部分违纪违法事实,并最终促使其主动检举“遂宁帮”成员谭策中、刘学等使用暴力等手段攫取工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情况,坐实“遂宁帮”涉恶问题线索,有力助推了公安机关对“遂宁帮”违法犯罪的侦查工作。


据统计,在杨顺昌案件中,专案组共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及相关涉案人员124人(认定为杨顺昌涉黑“保护伞”14人、“关系网”50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47人(含非国家工作人员2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县处级5人);进行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47人;进行“一案双查”开展同步问责30人及7家单位。


庭审长达11天 “黑老大”被判刑25年


“该案件涉及人员多达113人,违法犯罪事实跨度达10余年之久,涉嫌14个罪名,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均存在很大难度。”绵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肖伟介绍,从2019年3月23日至10月1日的六个多月时间里,检察机关坚持“5+2”“白加黑”,审查卷宗接近800册、光盘400余张,案件形成的审查报告2200余页114万余字,入卷的审查报告700余页37万余字。


“哪些人员涉黑,哪些人员不涉黑,审查起来非常困难。”肖伟表示,对此专案组秉持客观公正,依法准确认定,严格把握证据标准,有效引导侦查取证,突破关键口供、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并完善部分瑕疵证据,追加认定涉黑成员7人,追诉涉黑成员漏罪15起,做到追查彻底,被告人无遗漏,保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19年10月8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11月25日至12月5日,经11天连续审理,2019年12月31日公开宣判。一审法院认为,杨顺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李孝勇、岳永洪等37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38名被告人在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另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对杨顺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孝勇、岳永洪、吴志、宋朝钢、牛小明、蓝勇等积极参加者分别判处十九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余被告人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杨顺昌等人上诉。2020年8月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判决生效。2020年9月23日,该案移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