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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加快绿色建筑提质发展的意见》从3月1日始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 2021-02-23 09:27:44   工作方式: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为加速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湖州市《加快绿色建筑提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从3月1日始正式实施。


      湖州是财政部、住建部在全国六个城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筑、促进绿色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也对支持湖州市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作出了批复。此次湖州出台的《意见》,涉及产业、财政、金融、政府投资管理等多项政策,全面激发绿色建筑供给端、消费端及关联产业的积极性,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据悉,《意见》围绕建筑全产业链升级,对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提出了明确的措施:

      对主要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建材企业,绿色贷款贴息、担保费率补助等绿色金融政策在现行力度的基础上,按照上浮10%执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实施绿色建材质量保险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建材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

      对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装配式现代工艺、绿色建材,在项目招标中给予适当加分。并将使用装配式现代工艺、绿色建材项目在建筑信用评价、工程质量评优评奖中作为加分和评分范围。

      企业投资建设绿色建材产品生产项目,符合《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赶超发展实施意见(2020-2022年)》中的“零土地”技改项目或独立供地项目条件的,可享受生产性设备投资奖励政策。符合湖州市《绿色建材产品采购目录》的投资项目,奖励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

      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建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至30万元。

      同时,将奖励范围覆盖至使用绿色建材、建筑工业化基地、投资建设绿色建材产品生产项目、绿色建材企业,努力推动湖州木地板、电梯和家居用品等产业链企业转型升级。计划年内将绿色建筑产业规模占建筑业比例提升至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