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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发布时间: 2020-07-14 15:55:32   工作方式: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既能防治噪音和粉尘污染,又能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是营造优美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意见》(吉建发〔2019〕3号)、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要求,7月10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长春市禁止现场搅拌、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会议(暨长春市推广预拌砂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20年起,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新开工项目,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全部使用预拌砂浆。

       此次会议采用主会场和网络视频分会场的方式召开。吉林省住建厅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严业飞,长春市建委副主任李铁生,长春市建委总经济师王振江及市建委、各县市区、开发区预拌砂浆领导小组相关同志参加主会场会议,全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院、审图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检测机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通过网络视频观看会议。会上,宣布成立长春市推广预拌砂浆工作领导小组,宣读《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推广预拌砂浆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本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区城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砌筑(包括砌块专用砂浆和砌块黏结剂等配套砂浆)、抹灰、地面类普通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对未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示。同时,把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优质工程等奖项的评选依据之一。按照《通知》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2020年为推广阶段。从2021年起,全市所有城区、开发区(含县城)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全部使用预拌砂浆。

       为推广预拌砂浆使用工作,长春市建委要求,参建各方主体要落实责任。各方参建主体是应用预拌砂浆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控原料、生产、进场、使用、验收等各个关口,确保预拌砂浆工程质量。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通过“招投标、审图、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管理流程,真正把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工作落到实处,实现闭合。建立和发挥行业协会协调作用,做好生产、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工作。

       长春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推广中心(散装水泥推广中心)主任郑剑介绍,从前期调研情况看,施工单位使用预拌砂浆不仅环保,而且具有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工程质量的优点。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的机械化水平,缩短工期,降低劳动强度,显著提高施工效率。解决现场配料不准确、搅拌不均匀导致墙体空鼓、开裂、渗水的情况,有效地保证了抹灰、砌筑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