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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21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1-04-02 09:23:14   工作方式: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为打造先进制造业强省,推进山东全省智能制造发展,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2021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


      2021年预期目标是:培育30项左右智能制造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10家左右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10家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建50家左右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全省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智能制造水平和应用能级进一步提升,基本构建起企业梯次发展、产业链条完善、公共服务齐全、产用深度融合的智能制造生态体系。

      第一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突破一批基础共性技术,密切跟进国家产业基础再造等专项计划,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和跟踪服务工作。聚焦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智能制造核心环节,面向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重点领域,沿链谋划梳理突破清单,推动实施一批创新项目,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增强智能制造装备供给能力,重点围绕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核心装备,培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装备制造商、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用户单位联合研制智能化成套装备(生产线)。运用保险补偿等政策,推动创新产品进入重点产业链供应体系。

      第二要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制定和宣贯实施。做好《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等国家标准宣贯推广,编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实施指南》《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牵头或参与制定智能制造行业标准,形成一批体现山东特色优势的标准。

      第三是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标德国智能制造,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围绕流程制造、离散制造等重点领域,创建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10家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优选标杆企业支持申报“晨星工厂”“灯塔工厂”。支持建立市级智能工厂培育体系,省市联动推动制造企业实现以设备互联、数据互享、系统互通、业态互融为特征的智能化提升;推动机器换人试点工作。重点聚焦工业机器人用量大、劳动强度大、危险程度高、生产环境洁净度高4类场景,通过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数控成套装备等集成应用,分类分步推动实施机器换人试点工程,提高智能化水平。

      第四要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打造一批新技术赋能应用场景。持续开展“企业上云”,推进“工业设备上云”,加快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行业平台。加快5G技术等新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智能运维服务等方面的应用。

      第五要加快构建智能制造生态圈,实施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计划。面向智能制造装备、软件、系统解决方案、网络基础设施、行业组织、金融服务和行业用户,分类别分批次建立《山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目录》。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积极融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在产业链对接、双招双引、论坛展会活动等方面加强与黄河流域、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合作。

      第六要打造智能制造服务体系。加快智能制造优势企业培育力度,打造10家省级优质供应商。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以智能化升级为突破口,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工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一体化服务转变。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活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和行业龙头企业等设立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一站式服务。

      第七要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人才支撑能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